“无车家庭”主申请人积分、配偶积分、其他申请人积分均由基础积分和阶梯(轮候)积分组成,申请每满一年,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。其中基础积分:主申请人2分、其他申请人1分;
阶梯(轮候)积分:
当前参与普通指标摇号的,现有阶梯数,每1阶梯数加1分;当前参与新能源指标轮候的,个人轮候时间距离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每满一年加1分,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,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。
无车家庭由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两部分组成,家庭成员当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成为主申请人:
1、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;
2、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;
3、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而其他家庭申请人需要符合上述1、2两点,驾驶证有无皆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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