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警察的种类
我国的人民警察组织,依据担负任务、职能、领域的不同,划分不同的人民警察种别,如分为户籍、交通、治安、消防、刑事、司法、铁路、港务、经济、外事、边防、武装,以及劳改、劳教等警种。
中国的绝大部分治安警察属于公安部领导,治安警察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刑警(侦查破案、抓捕犯罪嫌疑人等)、交警(交通车辆管理)、户籍警(片警、居民户籍管理等)、巡警(巡逻警戒)、消防警(消防灭火)等。还有一些担负其他重要任务的警种可以划归治安警察的范畴,例如铁道部系统的乘警(铁路警察)、司法部领导的看管犯人的治安警察(管教)等。
我国有几个警种一共有多少名警察?
治安警察
治安警察。警察中有大治安的说法,这里说的是狭义的。治安警察是管理查处治安案件/事件的警察,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、及区县级(含)以上公安局治安队、处。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:预防、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;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;管理特种行业;管理危险物品;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。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、国安五部门的非兵役制人员,和民航、航运、林业、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,铁路警察目前参照公务员待遇。消防、边防、警卫、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、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队则属于现役军人。
刑事警察
刑事警察(简称刑警),做刑事侦查工作,分析、研究刑事犯罪情况;组织、协调侦破一般、重大、特大刑事案件;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、检验、鉴定。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、反黑、反恐工作;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;承担涉外刑事案件、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。狭义的“刑警”是指刑警队的警察。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、缉毒队等等。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,日常听说的有盗窃、凶杀、诈骗、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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