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暖费最晚什么时间交?取暖费最晚12月31日之前交。取暖费就是中国各城市(尤其是指北方城市)进入冬季后,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。是主要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、人员、房屋等一切的相关费用。供热费主要根据房屋供热建筑面积来计算,供热建筑面积是指房屋产权所有证中建筑面积一栏标准的建筑面积,包含阳台面积和公摊面积。暖气费最晚不得超过供热周期开始时。如当地供热开始时间为11月1日,则最晚需要在11月1日之前进行缴纳。逾期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关闭暖气。发展到今天,供暖设备与系统,在对人的舒适感和卫生、设备的美观和灵巧、系统和设备的自动控制、系统形式的多样化、能量的有效利用等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步。
供暖费报销的国家规定
一、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统一供暖的职工个人取暖费报销按本规定执行。
二、职工个人住房取暖费原则上由住户中为主的男职工报销,双职工的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报销。
非个人产权住房或产权人死亡的,具体按下列规定程序报销:
1、属单位分配住房的,经单位同意,由分房单位报销
2、住户中只有一名职工的,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报销
3、住户中有两名以上职工的,由为主的一名男职工所在单位报销
4、无男职工或男方失业的(凭失业证)及军人家属,由为主的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报销。
三、离、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离、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。
四、伤亡职工户家中无其他职工的,由发给家属和子女抚恤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单位缴纳至子女成年为止。
五、职工拥有两处以上住宅的,单位只承担一处住宅的取暖费。
六、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视为从业(在职)人员。
七、职工取暖费报销限额按以往管委会规定执行,超额面积自行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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