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
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红色防御措施:
1.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岗到位,应急救援队伍集合待命;政府统一部署调整上下班时间。
2.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通知人防、媒体(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)、通讯(移动、联通、网通)等相关单位,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送预警信息。
3.交通指挥部门根据路况,在易积水路段实行交通调度引导,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。
4.学校、幼儿园检查校舍安全情况,发现隐患,妥善处理。年幼或路远的中小学生必须要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。
5.低洼地区及公共场所紧急疏导公众安全撤离,切断室内电源;停止户外的集会、体育、娱乐、商业等活动,做好预防暴雨的各项工作。
6.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,暂停户外作业,远离潮湿带电设备,不要触摸电器开关。
7.安排人员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,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;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,就近妥善处置。
8.当积水深度接近车辆底盘时,电车切断电源停止运营,必须服从驾乘人员的统一指挥;乘客下车时应双脚同时着地。
9.公众避免外出,户外人员就近躲避;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;车辆被淹时,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安全场所。
10.沿路临街单位开门提供停车场所,接纳避护行人。
11.当建筑物进水深度将达到最低电源插座高度或带电设备前,立即切断电源。
12.行洪道路实行交通管制。
13.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,应急救援队伍现场紧急救援;协调驻军部队、武警官兵和社会力量开展救援;政府统一部署推迟上下班时间。
14.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通知人防、媒体(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)、通讯(移动、联通、网通)等相关单位,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送预警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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