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
⑵国务院门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,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
准文件;
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;
⑷公司章程;
⑸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;
⑹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;
⑺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⑻载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姓名、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聘用的证明;
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⑾公司住所证明;
⑿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、证件。
6、申请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2)公司章程和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3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4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、证件。
7、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:
(2)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:
8、申请变更分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(1)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(2)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。如:
-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,应提交公司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
-变更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律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,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-变更营业场所,应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。
9、申请变更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(1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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