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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父母未办领养手续养子失去继承权 领养手续如何办理?

2024-07-05 10:1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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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父母未办领养手续养子失去继承权,领养手续如何办理?

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确实会失去继承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相关法律规定,收养关系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。如果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未进行正式的收养登记,他们之间不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,因此养子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。

然而,如果养子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并尽到了扶养义务,他们可能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。这种情况下,需要证明存在长期的扶养关系,并且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具体确定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。因此,虽然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在法律上通常不享有继承权,但在实践中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一定的遗产分配。

领养手续如何办理

办理领养手续的流程大致如下:

申请人需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交收养申请书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(如有)、健康证明、无子女证明、收入证明等。

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,会进行审查,核实申请人的身份、家庭情况、经济能力等,同时也会对被收养人的情况进行调查。

如果审查通过,符合领养条件,民政部门会为申请人办理领养登记,并发给领养登记证,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
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收养登记机关还会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
单身人士领养手续的办理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,但可能需要额外证明具备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。办理领养手续时,需注意满足法定条件,如年满30周岁、无子女或有一名子女、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。同时,送养方也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具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等。

责任编辑:于浩淙 zx0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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